在法律实践中所遵循的自然
死亡继承方式,实际上自被
继承人生理机能停止运作的那一刻起,或换言之,即从他们生命在法律上完全终结的那一刹那开始计算。
在这个过程中的具体操作步骤,主要依赖于以下几个重要的数据信息来源:
首先是被继承人呼吸功能的彻底丧失以及心脏活动的骤停所发生的精确时间节点;
其次则是由医院出具的正式
死亡证明中所记录的死亡时间;
最后,当然也不能忽视我们的户籍管理登记手册中对于该事件后续处理流程的详细记录和认定。
一般来说,我们会以被继承人呼吸功能与心脏活动的彻底停止作为自然死亡的理论时间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
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