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企业未按照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会福利保障,从法律角度来看,此举已经构成了
违法行为。
当用人单位未能按照规定时长和足额地支付相关
社会保险费用时,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将有权对其进行正式的律令告知,要求尽快进行保险费用的交纳或补充完整,同时,还需要从不足付款的那一天开始,按照每日千分之一点七五来收取
滞纳金。
若上述问题依然无法得到解决,则将会被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处以未付款金额两倍以上、至三倍以下的罚款
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