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
离婚诉讼中并未明确讨论孩子由何方
抚养,那么这就给了
当事人双方再次协商的机会。
然而,如果二人未能达成共识,则应依据法律程序由法院作出最终裁决。
在此过程中,法院会遵循最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之原则进行审判定夺,特别是对于年纪尚幼的儿童,他们的
抚养权通常由母亲优先获得;
而针对已年满两周岁的幼儿,由于他们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独立生活能力,因此在父母双方无法就抚养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时候,法院将依照综合考虑双方实际状况以及子女权益最大化的原则,作出最公正最合理的判罚决定;
当子女达到八周岁以上年龄时,法院须充分尊重且考虑他们自主表达意愿的权利,以确保裁判结果更贴近他们自身的真正需求和利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