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
房屋装修合同中较易
产生纠纷的情形概述如下:
1.
合同当事人界定模糊不清:合约需首先清晰标明甲方与乙方的正确名称及联系方式。
2.监理职责及其意义不甚清晰:工程监理系指受
消费者委托,针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全面监督及管理的行为。
3.相关书面文件残缺不全:经过双方共同确认的工程预估费用及全套设计、施工图纸等皆构成了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4.赋予双方的权利与应承担的责任界定含糊:合约需明确规定保障工程顺利推进所需甲乙双方所应尽的职责。
5.增减项目未载入
合同条款:实践操作过程中,工程新增项目现象极为普遍,但诸多此类项目未能纳入合同范围之内。
6.材料供给的内容模糊不清。
7.对于工期延迟并无具体规定:若确实发生工期延长之情況,消费者应对此区别处理,需在合同中对此作出详尽表述。
8.关于质量标准的规定不明晰。
9.工程验收阶段疏忽大意。
10.
争议解决途径并未预先商定:在合同中约定发生争议后的解决途径有助于促进
纠纷予以快速妥善解决。《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
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