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遭遇延迟交房之情形,尊敬的业主们可以采取以下针对性救济措施:
首先,敦促开发商加快交房速度并支付相应的
逾期交房违约金。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广大业主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具有
法律效力的合同约定,向法院提
起诉讼,全力主张开发商迅速完成交房任务并按照业主实际遭受的损失
赔偿逾期交房违约金;
其次,业主享有法定
合同解除权。
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当出卖方迟延交付房屋或买方迟延支付
购房款项,经过合理催告后在长达三个月的期限内仍无法
履行义务时,任何一方
当事人均可根据自身意愿请求
解除合同,除非双方在合同中另有特别约定。
若是由于开发商在资金链等方面存在问题而导致交房时间无法确定,各位业主可以选择依照法律程序或是合同约定行使解除
合同权利,同时要求开发商全额返还已缴纳的购房款项、利息及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