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抵押权与所
担保的债权共存的情况下,当债权得以消除时,抵押权自然也应随之消解。
因此,
债务人所享有的抵押权不过是一个有明确期限的权利,其期限主要由主债权的履行时间来决定。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若
抵押权人未能按期偿还
债务,则
抵押人有权与抵押权人协商,将
抵押财产转换为现金形式或者通过对标的物进行拍卖、变卖后获得相应的补偿。《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
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
民法院不予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主债权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抵押权人主张行使抵押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抵押人以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主张不承担
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