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明确规定,少年
犯罪者将无法构成
累犯身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典》中对于累犯界定的相关条文,我们可以得知以下内容:
凡被宣判为
有期徒刑以上的严重
犯罪行为者,其
刑罚的执行过程已经结束或是得到赦免之后,如果在未来五年内再次触犯应受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制裁的罪行,视为累犯,理应予以较之于常规更为严厉的惩罚措施,但因疏忽大意所导致的犯罪以及
未满十八岁的犯罪行为者则不属于此范畴之内。《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
从重处罚,但是
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
假释的犯罪分子,从
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