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一旦男方先行购置属于自己的房产并在婚后进行变现买卖,其归属属性便需要依据特定的情况进行评估。
首先要明确的是,如果夫妻双方在
结婚后由其中一方亲身使用自身的个人资产购得该物业,并且
房屋产权证上也只显示该人的单方面所有权,那么这所购置的物业便应当视为这个人的
个人财产。
其次,倘若夫妻在婚后由某位个人财产积累较多的一方运用自己的财产购入该物业,但在
办理房产证件时却选择将此物业以夫妻双方的名义共同登记,这种做法就被视为使该物业得以转变为夫妻二者的
共同财产。
最后,若是夫妻在婚后共同动用他们双方的共同财产购置的物业,无论该物业的
产权证明上记载着哪个名字,它都应当被判定为夫妻双方所共享的
共有财产。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男方在出售他在婚前所拥有的房产之后得到的售款,仍然应当被视为男方的个人财产,而非
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