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存在用人单位应对
劳动者作出
赔偿的法定情形,即便
劳动关系已经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者同样可依法追索
赔偿金。
具体的赔偿准则如下所述:
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在职工作时间的长短,以每满1年即支付1个月
基本工资的方式对劳动者进行赔付。
对于六个月以上不足一年的部分,视同一年处理;
反之若不足六个月,则仅需对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