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
家庭暴力而
申请离婚的情况下,若当事双方能够充分达成共识并达成一致意见,则受害方有权主张施害方应
净身出户。
然而,若对方坚决反对此类方案并且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
离婚诉讼过程中的法院将无法根据实际情况判定由一方向另一方净身出户作为解决方式。
当因此类原因导致
当事人离婚时,遭受
家暴行为的无过错方有权利在
诉讼请求中提出
损害赔偿,这也被称为
精神损害抚慰金。
但是,对于净身出户,我们并不支持在此类案件中使用。
此外,若双方选择通过
协议离婚的途径来解决问题,他们可以在离婚协定书上对其
共同财产进行合理规划和安排,同时,如果有涉及出轨行为的一方愿意主动放弃所有财产,甚或是将其
个人财产赠送给另一方作为补偿,这种做法在法律层面也是被认可和许可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