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离婚案件中孩子的归属问题,具体决断将依据不同的情形作出:
首先,不满两周岁的孩子通常会判决给母亲;
其次是父亲或者母亲享有
孩子的抚养权;
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对于年满两周岁但尚未达到成年年龄段的子女,夫妻双方都希望由自己来
抚养,以及当子女已经满了8岁并且希望与某一方共同生活时,这些因素都应被视为确定孩子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重要参考;
最后,如果能够更好地保障子女的权益,父母双方也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达成轮流抚养子女的共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