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有关
侵权责任部分的明确规定,任何对他人合法民事权益的侵犯,均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该法定权益涵盖了诸如
人格权、
财产权、
物权、债权以及人身自由等广泛的民事权益范畴,当这些法定权益遭受侵害时,被
侵权人均有充分的权利要求
侵权方承担起相应的
侵权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
身体权、
健康权、
姓名权、
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
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