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
校园欺凌行为都无法直接触发
刑法。
众所周知,普通类型的校园欺凌并不属于
违法范畴,然而若其中的施暴者对受害者进行了无理的殴打,或者蓄意伤害了
受害人的肉体,那么其将有可能面临五天及以上、十天及以下的
拘留处罚,同时还需缴付最少二百元人民币,最多五百元人民币的
罚金。
如果在这种情形之下,施暴者所实施的
暴力行为导致受害人受到了
轻微伤或更严重的伤害,那他就极有可能需要承担起
刑事法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
持械聚众斗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