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机动车辆未购置强制性保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暂时扣留该车,敦促
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投保,同时对其处以应缴保费金额两倍的
罚金。
然而,在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者按照规定重新办理并完成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后,驾驶者依法应返还被扣押的车辆给对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