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者将被交管部门强制采取物质手段限制饮酒直至清醒状态,同时相应
吊销其
机动车驾驶证,并且需依法接受一定的
刑事惩罚及罚款。
对于那些
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的
违法行为,将由交管部门同样以这种方式进行限制及处理,不仅会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视情况依法追究其
拘留以及
罚金责任,此外,还需要长达十年的时间内禁止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这些人获得新的机动车驾驶证之后,也同样不能够再驾驶任何营运性质的
机动车辆。《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拘役,并
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
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
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
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