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款内容的书面凭证,需要遵循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首先,
证据主体需求明确。
在实际情况中,我们应该准确的表述出
债权人和
债务人之间的经济往来关系,其中,如果涉及到个人的话,需要核对他们的
身份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姓名,并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进行抄写相关
身份证号码,同时签署名字以及尽可能的添加指纹等个人识别信息。
此外,对于
法人单位为主要执行方的场合来说,加盖
公司公章是必须的环节之一。
其次,金额需要精确计量,用阿拉伯数字清晰标示后,采用中国大陆地区使用的简体中文再次进行书写,而百分比、千分比乃至万分比的表述也不可或缺,表述务必尽可能详尽。
再者,合同内容本身需简明扼要的阐释清楚,确保这是双方
当事人真实且自愿的意思表达。
还款期限的明确表述是必不可少的,如涉及到利息协议的部分,也应该有所说明,否则会被法庭判定为无利可图,同时,如果存在
违约金的构想,也应当予以明确说明。
在有
担保人参与的情况下,应当声明
担保方式,并指明担保人的具体身份,保
证人需要本人签名,并留下指纹。
最后,建议合同文本以
一式两份作为基础,既体现了双方各自的责任与义务,同时又避免了可能出现的任何法律风险。《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