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父亲已经立下了
遗嘱,那么遗产的分配将严格遵照遗嘱中的规定执行。
而对于遗嘱中并未进行处置的遗产部分,则按照
法定继承方式进行分配。
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遗产将会按照以下的顺序来分配给
继承者们:首先是
第一顺位的继承者,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其次是从兄弟姐妹到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等的第二
顺位继承者。
当继承程序启动之后,只有第一顺位的
继承人才有资格参与分配,而第二顺位的继承者则无权分享。
假若第一顺位继承者无人能继承遗产的话,则将会由第二顺位的继承者接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
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
同父异母或者
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