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
家庭暴力行为的挑战时,若另一方坚持不愿
离婚,那么您只能选择
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达到离婚之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当法院处理家庭案件时,他们往往会优先进行调解工作。
在此期间,如果实施
暴力者出现诚恳的悔过表现并得到受虐者的原谅,那么
家暴的
受害人可能会由于各种考量因素而选择放弃
诉讼,给予施暴者一次改正的机会。
如果调解无法达成共识或者存在确凿的家暴
证据,那么法院将依据法律条款做出强制性的离婚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