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借贷合同所产生的
欠款追诉时效为三年。
时效期自
债务人明确承诺偿还
债务或是
债权人主动提出债务人偿还义务之日开始计算,在该期限内,债权人可依法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若
借款期限届满后三年内未曾提出过相关主张,则意味该
诉讼请求已经失去时效保护,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受理与支持。《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