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转移夫妻间共有的财产乃是
非法行为,若有一方无端地将此种共有财权进行不正当的变更或挪作他处,那么,另一方在面临
婚姻破裂之时,理所当然地拥有让擅变者在
财产分配上减少份额甚至无法获得应得之物的权力。
即使在
离婚纠纷已经终结之后,倘若有人发现曾经存在的财产转移现象,他们仍然有权向法院提出重新划分相关财物的请求。
接下来,我们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离婚财产分配的各种细节问题及相应的法律依据。
在此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几点都是在
离婚时必须遵守的规定:
1、首先,夫妻之间的共同财务,必须由双方在分割时通过协商达到共同认可的方案。
若协商无果,则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遵照照顾子女、保护女方以及倾斜于无过失方的原则,做出公正的裁决。
2、其次,对于其中一方因为
抚养子女、
赡养老人或者辅助另一方工作而承受较大压力的,在离婚之时,该方有权向另一方索求适当补偿,另一方务必尊重其请求并提供相对应的补偿。
具体的操作方法可由双方自行约定;
如若协商未达一致意见,最终的处置权归属于法院进行判决。
在处理涉及离婚事宜的财产划分时,人
民法院应始终坚持如下几个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不论性别如何,双方对持有
财产权利均等。
2、保护子女权益的原则,未成年子女及其生活必需品应优先考虑。
3、公平分配生活便利设施的原则,父母亲谁对于生活更有用的部分拥有更大权益。
4、禁止滥用权利的原则,任何一方不得故意损害对方的合法收益。
5、若一方在共同生活中独占己有且在使用中受消耗、毁坏或失去,另一方无需对此进行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