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始终无法因
离婚而逃避其还款责任,当夫妻选择分道扬镳之际,原本由双方共同生活开支而产生的债务,必须由双方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然而,如果该笔债务仅仅是由某一方单独承担的,那么自然也应该由该方独自负责偿还。
对于
共同债务这一概念,通常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共同签署签订或由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后进行追认,达成共同的意见或决定并为之而产生的债务,以及在这段时间内,任何一方以自己的名义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
根据中国现行的法律
法规,在夫妻办理
离婚手续之时,如果有共同债务存在,双方都应该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如果在分割
共同财产的过程中发现资产不足以支付这些债务,或者各自拥有的财产不能完全覆盖所有的负债,那么双方可以协商如何进行公平合理的债务
清算;
若协商未果,对此问题则需交由人
民法院进行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