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孕妇在孕期内提出
离婚通常并不能得到相关的
赔偿金。
唯一可能的情况是,如果对方出现了法定的重大错误,例如:
重婚罪行;
与其他异性
非法同居;
对配偶实施身体或精神的
家暴行为;
以及过度虐待或者遗弃
家庭成员等等。
这样的情况下,无过失的另一方才有权请求获取相应的
损害赔偿。
然而,关于
离婚损害赔偿的具体金额并未有一个全国范围内统一且明确的标准,具体数额需要结合多种因素进行衡量和分析,包括过错方的严重程度及其经济承受能力;
受害方所遭受的伤害程度;
以及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等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
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