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
合同签订的基本准则?其一为平等性原则,这即指所有
民事主体在参与民事活动时应遵从法律上权力与义务对等的原则,无论其社会地位或财产状况如何,都应被赋予同等的权利和责任。
其二为自主
自愿原则,民事主体在进行任何涉及民商事领域的行为之时,都必须认真遵循该原则,根据自身的意愿来塑造、调整或者取消相关的
法律关系。
第三则是诚实守信原则,执行民事行动的
当事人应秉持真诚品质,严守承诺,以此确保事件的忠实履行。
接着是公平合理性原则,参与竞争活动者需依此原则适当理性地界定各自的权责范围。
最后是遵守
公共秩序及道德规范原则,无论进行何种商业活动,均不得违背现行法律
法规,同时也必须避免触犯公众所认同的道德底线。《
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典》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
《民法典》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
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