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只签订了单向的婚姻协议,那么仅能通过法律
诉讼手段解决问题,这过程中您需办理如下的手续步骤:
首先,您需要向具备
管辖权限的人
民法院提出
离婚诉讼申请,并随附
起诉书,同时以对方
当事人为单位调制出适量副本以便应诉。
接着,您需向法院呈交
证据证书,这部分需按照
一式两份的要求填写证据清单,详尽描述并注明每个证据的名称以及具体的页面数量。
然后,
立案部门会在你提供完所有必需的手续文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后,在7日内对是否符合
立案标准做出判断,若符合则会为你办理立案手续;
反之,若未能
符合条件,将会依法裁定为不受理。
当你收到法院的受理通知之后的7日内,须缴纳所有与案件审理相关的费用及其他
诉讼费用。
到了这里,接下来的操作便是依据法院的开庭安排,准时出席诉讼现场参与审判。
最后,静待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出炉即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
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