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二手业主签署的
租赁协议效力问题,需要依具体情形进行细致的分析与妥善处理:
首先,若租客经得出租方首肯,将租赁物
转租予第三者的情况下,那么这一租赁协议是具备
法律效力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并无梗阻。
其次,如果租客未经出租方批准
擅自转租,则出租方有权
解除合同;
然而,如果出租方自知晓该转租行为后的六个月时间内未提出任何异议,便可被视为承认转租协议成立,此时的租赁协议依然
存续且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
恢复原状或者
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