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客体要件的问题。
我们可以理解为主体犯下本罪行时,他所侵犯的正是他人对公私财物所有的所有权。
请注意哦,这种
违法行为所侵害的财物范围仅仅限制在国家、集体或者个人的财货之内而已,而非是企图诈骗获取的其他不法收入;
当然,其指代的对象更加进一步地排除了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方面。
2、对于客观要件这一点,我们可以明确地看到,
犯罪行为人在
实行犯罪的过程中,总是会运用各种欺骗性的手段来攫取金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首先呢,
行为人必须确实采取了欺骗的行为;
尽管从形式上看,此类行为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即虚构事实和掩盖真相。
然而,真正需要注意的是,其实质上都只是为了让受害方误入歧途,从而做出错误的决定;
接着,由于行为人的欺骗性行为使得对方产生了误解;
虽然我们必须承认,对方在判断力上可能存在一些失误,但这并不会因此影响到欺骗行为的
合法性;
再者呢,想成立
诈骗罪的话,受害方必须是在受困于误解之后才会基于此种认知进行
财产分配;
最后,当
受害人按照行为人的指示处分完自己的财产后,行为人就能够顺势获取这些财产,从而导致受害人的财务状况遭受损失。
依据我们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之第266条的规定,只有诈骗公私财物的数额达到了较大的程度,才能算得上是构成
犯罪。
3、至于说到主体要件这项内容,我相信您已经明白了,本罪行的主体其实就是一般的普通人。
只要他们达到了法定应当负有的
刑事责任年龄,同时具备了一定义务
刑事能力的话,就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在主观要件这个部分,我们可以明显感受到这是一种直接且蓄意的意图,同时还带有
非法占有的贪念,对于公私财物实现纯粹的占有。《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