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列几种情况下,涉嫌犯有
挪用资金罪将被追究
刑事责任:
公司、企业或其他相关组织机构的员工,借助职务所赋予的权力,以不当手段将本应属于其所在单位的资金擅自调拨为个人用途或者作为
放贷对象提供予他方,且
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并且累计
逾期未偿还超过三个月的;
同样是挪用单位资金,但是尚未超过法定的三个月期限,但其占用额过大并开展商业盈利行为的;
以及,未经合法授权而擅自挪用本单位的资金用于从事
非法经营活动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