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借款人不幸离世,则应由下列相关人员负担偿还其所遗留之
债务:
1.倘借款人身亡且曾留下遗产,则其
财产继承人须在自身所
继承的遗产范围内,负有偿债义务;
2.如无
遗嘱且保留享有
担保权的情况下,则应由保
证人担负起偿还责任;
3.此外,如该笔债务涉及到配偶双方的共同负债,借款人身故之后,其配偶便有义务承担此项集资义务;
4.而若并不存在上述情况,即
债权人和
债务人均已离世,那么应当视为
债权债务关系已经解除,不应再行追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
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