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房者
擅自转租的行为,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其
转租合同的效力尚未确定。
依据现行
法规,倘若承租人在未获得出租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实施转租行为并将租赁物品租赁给了第三方,那么在经过出租人予以确认之后,次承租人和承租人间的
租赁协议仍然会持续生效。
在此期间,若因次承租人的不当操作而导致租赁物质受到损坏,应对由此给出租人造成的
经济损失承担
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承租人未经允许便擅自进行了转租事宜,尽管合同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出租方有权启动取消合同的程序。《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
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
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
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