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可能涉及的
专利侵权纠纷,建议遵循以下几种预防措施:
首先,在获得他人
专利授权之前,务必事先取得相关权利人的许可证,并且根据实际情况向其支付合理的使用费用;
其次,杜绝任何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发生,一旦发现必须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
行政处罚、甚至
刑事责任;
此外,对于未得到权利人许可而制造并出售的侵犯
专利权的产品或服务,只应用于自身的生产经营目的,而绝不能进行宣传、承诺销售或者实际销售等。《
专利法》第六十五条
未经
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
纠纷的,由
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
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
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第六十八条
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
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
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下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七条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
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