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子女对于父母养育之恩的回报,不仅仅在于物质层面的提供,还应当涵盖精神
赡养这一重要维度。
当我们谈到精神
赡养义务时,通常称之为精神安慰。
根据相关
法规,赡养义务人必须切实承担起为老年父母提供经济支持、生活照料以及精神慰籍等重要职责,同时还要特别关注并满足老人家们的各种特殊需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
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
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
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