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劳动者在周末或休息日进行了
加班工作并得到了相应的补休待遇时,用人单位并不承担
加班费用的支给责任。
若员工在正常工作日或是法定假日进行的额外劳动被支付了薪酬后,用人单位仍需按规定给予相应数额的加班费。
换言之,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根据工作日、休息日与
法定节假日的不同情况而有所差异,具体来说是依据劳动者
基本工资的1.5倍、2倍以及3倍为基准标准来分别予以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
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
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
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