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未满十八岁的人参与
打架斗殴事件,根据法律规定,应采取以下处理措施:首先,若此类行为尚未达到
犯罪程度,则根据下述规则进行处理:(1)对于年龄在十六周岁以下,且这是其首次触犯普通
行政违法行为的
未成年人,将处以最多五百元人民币的罚款,或者视其情节微妙而给予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2)如若是年龄已达十六周岁以上,且并非初次
违法的未成年人,则需面临五天至十天不等的
拘留处罚,同时还得缴纳至少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对情节较为轻微者,也可仅给予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其次,如果年龄已经接近十四周岁,并且已经构成犯罪,那么即应依据中国《
刑法》中关于故意
伤害罪的相关规定进行
追责;
反之,若年龄还未及十四周岁,即使已经构成了犯罪,从原则上讲,并不需要承担
刑事责任。
但是,如果这类未成年人在年满十二周岁后,在参与打架斗殴活动时,因行为导致他
人死亡或者使用极端残忍手段致使他人重伤并严重残疾,只要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予以核准,便仍然会依法依规地追究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
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
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