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
离婚并非强制必须在原婚姻注册地点进行。
若涉及
协议离婚,则只需前往其中一方的居留地所在
管辖权范围内的婚姻注册机构便可顺利完成相关手续。
然而,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公民与其港澳台同胞或境外人士(包括外籍华人或非华裔海外华人)之间发生的离婚事件,则需向中国大陆公民长年居住地所属的婚姻注册机构申请书面
离婚证明。
如遇
诉讼离婚,则应在被告长期居住地的司法机关提起法律
诉讼。
倘若被告长期居住地与实际居处存在差距,您也可以向该被告
经常居住地的对应司法机关提出
诉讼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