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与
抚养责任两者间并无必然的关联,这是由于作为子女,你们天然具有法定的抚养双亲的义务。
继承财产并非是承担抚养义务的初衷,也不能够以解除
继承权为借口推卸掉自己对长辈的照料。
若存在具备抚养能力但未能有效履行该职责的子女,在处理遗产份额问题时,应适当减少甚至取消其继承权。
因此,有意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行为,有可能导致其无法获得应有的
遗产分配。
对于已经成人且具备经济承受能力的子女,无论男女或者是否成家立业,当父母步入老年、需要得到照顾之际,均须无条件地尽全力承担这一责任,直到他们生命终结为止。
若子女出现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那些失去劳动力或者生活水平较低的父母,有权提出索求子女提供
抚养费用的要求。《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
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
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
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