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
拆迁及相关问题,有以下几点专业意见供您参考:
首先,依据我国法律
法规规定,房屋自取得国家或地方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当日起满三个月,便可以取得相应的补偿款项;
其次,行房地合一制度,房屋所在之地是否进行征收决定需由当地市、县级人民政府主导,并遵循“先补偿、后征收”的
基本原则,在与拆
迁户签订
拆迁补偿协议后,在实际启动征迁工作之前,必须确保补偿资金已经足额到位;
最后,对于任何因房屋遭受拆迀而导致的
行政相对人经济损失,做出拆迁决策以及实施该项行动的
行政机关均应承担相应
赔偿责任,并给予合理补偿。
伴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地区的
征地需求必然日益增加,因此,如何科学合理地制定农村土地补偿标准至关重要。
当征收农村民众所依赖的耕地时,理应给予他们相应的补偿。
当然,由于农村土地区域辽阔且
类别众多,所以各类土地对应的补偿标难也不尽相同。
此外,如需征收土地来改建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信设施、广电线等公用设施者,亦需根据实际情况与相关部门进行深入探讨并协商,编制投资预算,将其纳入初步设计总预算,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
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
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
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