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私人
欠债不还的问题,
债权人为维护自身权益,可采取以下几个方面作为救济策略:
1、若
借款协议中预先设定的还款期限已
逾期且对方尚未履行还款义务,则债权人有权主动提起
诉讼程序;
然而,如在协议规定的偿还期限仍未到来之前,债权人尚无法启动诉讼程序。
2、倘若借款协议未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可在正式向
债务人发出
催款通知之后,再给债务人留出合理的还款期限进行偿还,经过此期限,债权人依然可以启动诉讼程序,而
诉讼时效将被认定为三年。
3、在发
起诉讼程序的过程中,债权人需要准备好
起诉书,携带有效
身份证明文件以及相关的
证据材料,前往被告
户籍所在地(即长期居住地)或曾经居住过一年以上的地区的基层法院
立案庭进行申请立案。
通常而言,对于金钱
债务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即自款项应偿付期限达到之日起计算满三年后,人
民法院对该项债权便不再予以法律保护。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在
诉讼过程中,债务人出庭应诉且未对时效提出任何抗辩,则在此种情况下,三年时效的限制将失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