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内,任何一方所订立的
遗嘱仅可针对其自身持有的
夫妻共有财产份额做出处分。
若遗嘱对属于与之缔
结婚姻伴侣的财产进行分配,那么该部分内容将被视为无效。
遗嘱作为遗嘱人对其
个人财产实施处分的法律手段,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以保障其效力及
合法性。
关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除非存在特别的约定,在
遗产分割过程中,应当优先将共同拥有的财产总额的一半划分给配偶所有,剩余部分则作为被
继承者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
法规定
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
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
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