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由女方承担养育责任的情况下,女方有权选择是否接受他人提供的
抚养费用。
双方
法定解除婚姻关系时,可依据自身经济状况或其他多元化因素,对于未成年子女的养护事宜进行协商与妥协,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约定其中一方无需承担
抚养抚恤金的份额;
约定中的一方无需支付抚养抚恤金乃两人共同经过自由意志的权衡所做出的决定,并非绝对性地豁免了一方对于孩子所应尽到的抚养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