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父母所负之债无力偿付之际,是否可行使权利向子女追索?这需根据具体情况来权衡考虑。
尽管从法律层面而言,父母生前的
债务原则上应由其个人承担及清偿,然而,若在父母离世之时仍留存有未结清的债务,且子女以合法途径承继了父母的资产,那么子女则不得不在
继承财产的范围之内承担偿债之责。《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
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