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中并无关于
违约金之具体约定,然而当给对方带来了实际
经济损失时,仍然需要进行合理的补偿。
违约金乃由各缔约方共同商定,若任何一方未能严格依据约定
履行合同义务,须对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责任。
而如果在合同中并无违约金之相关条款,则不应用其相关规定对
当事人予以制约,但是倘若确实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仍需依据
违约责任的相关条款,向对方全额赔付实际经济损失,其中该等损失
赔偿金额必须与因
违约行为所引发的实际经济损失相吻合,涵盖合同履行完毕之后可能获取的所有潜在利益。
然而应注意,违约方在
签订合同之时所预见或应该预见到的全部因违约行为可能产生的经济损失,并不允许超过给对方所赔付的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
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