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
离婚并非仅依据
分居时间来决定的,并无任何法律规定指出包括分居在内的任何情形可导致自动离婚之情况发生。
根据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夫妇间的离婚必须经由协议或
诉讼途径达成。
对于夫妇因情感不合而导致的分居现象,如欲解除婚姻关系,则首先可以选择进行协商式离婚。
倘若未能成功协商离婚,其亦可行使其权利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出正式的
离婚申请。
然而,若夫妇之间由于感情不睦导致分居已达两年且经过法院确定夫妻关系确已破裂的情况下,法院便有可能批准离婚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
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