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廉
租房合同的缔结过程中,如果缔约方其中一方不幸离世,则该项租赁关系将会自动终止。
在此情况下,若房屋原先的实际使用者是死者,那么他(她)之前所享有的继续承租这一权益仍然有效。
续租手续可由相关人员与其出租人进行商议和沟通,并顺利完成必要手续之后,才能将承租
当事人的名称进行更改。
倘若在死者逝世前,其
家属或
法定继承者并未与该房屋保持共住关系,那么他们如有需求使用该处房产,便可遵循同样的方式与出租人重新签署
廉租房租赁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债权债务终止:
(一)
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
债务人依法将
标的物提存;
(四)
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
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七百三十二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
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