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相关
法规条文,当进行
遗产分割时,必须优先考虑并留存胎儿所享有的
继承权份额。
这个重要的问题在于,尽管胎儿尚未降生,但若
被继承人不幸离世,则在进行遗产分割过程中必须为胎儿预留相应继承权份额,这主要是考虑到在被继承人离开人世之后,抚育子女的责任和义务也会随之消失,然而胎儿尚处在发育期阶段,仍需得到养育照料。
如此践行,既能够充分满足他们未来的成长需求,也有助于降低他们面临的生存压力。
因此,
遗嘱撰写人应当秉持公正公平原则,在遗嘱中为胎儿预留适当比例的遗产份额。
同时,如果遗嘱制定者未能在遗嘱内容中为胎儿预设好
遗产继承份额,这样的遗嘱将被认定为无效,不能作为分配遗产的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
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
法定继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