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继女与继父或继母之间形成了
抚养教育的纽带,那么在法律层面上,继女有权作为继父或者继母的合法
继承者,并享有与他们的亲生孩子同等的权益,成为
法定继承顺序中的
第一顺位继承人。
但另外一种情况,如果继女未曾与继父或继母建立紧密的抚养关系,那么她将不具备成为继父母法定义务继承人的资格。
这里所提到的“抚养关系”,主要指的是继女在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期间,得到了他们的精心照料和培育;
并且,当继女为继父母提供了养老送终等实质性的照顾义务后,也可以被视为已经形成抚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
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