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得家长与孩子互相理解且同意的情况之下,可以通过一次性的支付来实现相应的
赡养义务。
所谓的
赡养费,概括来说就是指已经成年的子女需以经济形式向年迈的双亲提供日常起居的必要经费支持,这实际上就是需要帮助他们分担一部分家庭中所应肩负的财政责任,并为他们提供所必须的经济援助和物资帮助,以便于物质层面上满足他们的需求。
如果成年的子女未能尽到自己的
赡养职责,甚至导致他们的父母失去了劳动能力或陷入生活困境,那么处于这种状况之中的父母便有权请求其子女承担起支付赡养费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
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
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