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女方意图更换
抚养权,则可首先寻求与男方进行友好协商,如协商未果,亦可通过提
起诉讼来主张
变更抚养权事宜。
在此种情况下,若满足以下几点任意一项条件,交付法院裁决时,变更抚养权的诉求便极有可能得到支持和认可:
1.与子女共同生活
监护人一方身患严重疾病或因
伤残问题导致其无法继续承担起养育子女责任者;
2.与子女共同生活监护人未尽到养育义务,甚至存在虐待子女的行为,或者与其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产生负面影响者;
3.年龄为八周岁及以上,且愿意跟随另一方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而该方亦具备
抚养能力者;
4.存在其他正当理由,应当改变抚养现状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