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若您在饮酒之后进行驾车行为,那么
交强险通常情况下将会为您提供
赔偿服务。
但是,如果您的驾驶行为达到了
醉驾标准,那么交强险将无法对受害者因此而产生的
财产损失进行赔付。
至于先行支付的医疗救护费用,保险公司会依法向造成事故的
责任人进行追偿。
关于这一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的第二十二条已经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在以下几种特定的情况之下,保险公司有权利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为伤员垫付相应的抢救费用,并且还有权向相关责任人追偿:
(1)肇事驾驶员未能获得合法的驾驶资格或当事车驾驶员处于醉酒状态;
(2)在被保险机动车被
盗窃、
抢劫或丢失期间肇事的;
(3)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
道路交通事故的。
以上述列举的任何一种情况为前提条件,若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了受害者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将不再负责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
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