狭义上的
合同诈骗犯罪,是指具备不法占有的故意,以及在签订或履约合同时采取虚构事实、掩盖真情、设置陷阱等方式,从而使对方
法人基于对
虚假信息的错误认知而交付财产的
案件类型。
广义上的
合同诈骗罪,是指存在不法占有的欲望和盘算,在签署和
履行合同操作的全流程中,借助恶意编造事实掩饰真相、布设陷阱等手法,诱使相关的对方
当事人无价
转移财产的行为,且这种行为必须达到特定的财产价值额度才符合
刑法规定的
刑事犯罪标准。《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
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
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
虚假的
产权证明作
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
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