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年龄未达14岁之龄,将无需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究其原因在于尚未达到法定
刑事责任年龄界限。
根据我国《
刑法》的相关条款,对于年满16周岁的人,若实施了
违法行为,将基于法律对此类行为的规定,被要求承担刑事责任。
而对于年满14至16周岁之间的人群而言,只有当他们触犯了诸如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他人等严重危害
公共秩序和个人生命安全的罪行时,才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对于年满12至14周岁之间的
未成年人,亦仅限于那些犯下故意杀人或
故意伤害罪,并致他
人死亡或使用极其残忍手段使人重伤导致严重残疾的情况,且情节极其恶劣,经由最高人民检察机关批准追诉后,才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对于根据上述前三项条款应承担刑事责任的不满18岁的人士,将给予适当的从轻或
减轻处罚。
倘若因其年龄未满16周岁,法庭决定不予给予
刑事处罚的情况下,将会责令其父母或其他合法
监护人对其进行严格监管,并在必要时,依据法律
法规对这些未成年人采取特殊的矫正教育措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
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